老铺黄金(06181) - 章程
老铺黄金老铺黄金(HK:06181)2025-10-30 11:41

股份发行与上市 - 公司2024年3月25日获批首次在香港发行25,724,2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5] - 公司股东将69,050,66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5] - 上述股份分别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6388500股,全部为普通股[2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38.85万元[7]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7]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等及餐饮服务许可项目[14] 股东与股权 - 公司发起人设立时认购股份总数为13650.00万股,北京红乔金季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持股5610.13万股占比41.100%,徐高明持股3193.44万股占比23.395%等[18][19]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20] - 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22]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可因多种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26][27] - 缴足股款的股份转让一般无限制,H股转让需到香港当地股票登记机构办理登记[29]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52][53][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7][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不少于3名,设董事长1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大约每季度一次,提前14日通知;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15][116][1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41][144] - 监事会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45][146] 财务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55] 其他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79][180][18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公示,特定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解散需成立清算组[184][185][186]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须报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