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院(603357) - 设计总院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 - 2025年10月30日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10项法人治理制度议案[1] - 拟不再设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1] - 现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名称将更名为股东会[3][6] - 董事会成员明确1名职工董事,由民主选举产生[4] 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577,909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560,577,90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4] - 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166,000,000股,持股86.52%[9]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凭证[17] - 单独或合计持股从3%提议案调为1%以上[3]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7]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持有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6] - 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16] 会议规则 - 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2个月内开临时股东会[21] - 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10前提临时提案,1%以上可在股东会10前提[24] 利润分配 - 每年按可分配利润一定比例分现金股利,累计不少于20%[50] - 未来12个月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80%[5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多环节表决通过[51]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52]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股东会定[5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