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688567) -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通知 - 会议召开前2日(不含开会当日)发通知,紧急且参会委员无异议时不受此限[17]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18] 会议召开与决议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委托与列席 -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表决前提交[20] - 非委员董事可列席,无表决权[21] 回避与处理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3]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24]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6] - “以上”“以下”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26]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相同[2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