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603195) - 公牛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行为[2]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申请流程 - 申请暂缓、豁免披露需提交文件和资料并经审核[7] - 申请需经申请部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批[20] 信息管理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登记多项事项并归档保管不少于十年[7] - 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还需登记额外事项[8]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10] 披露要求 - 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9]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定期和临时报告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9] - 暂缓披露的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11]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需知晓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内容[18] - 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承诺不泄露、不利用信息买卖股票等[18] - 知情人有义务主动填写《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并备案[18] - 如保密不当致使事项泄露,知情人愿承担法律责任[18] 披露类别和文件 - 信息披露有暂缓披露和豁免披露两种类别[20] - 豁免披露方式有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其他[20] - 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有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20] - 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和年度报告中的多种交易及内容[20] - 需确认是否填报知情人登记表、知情人是否书面承诺保密等[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