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4]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 融资授权 - 董事会经年度股东会授权,可决定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7] 会议召开 - 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于董事选举或改选后三日内召开[11] - 定期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紧急事项除外[12]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一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一日顺延或全体董事书面认可后按原定日期召开[13]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3]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收购股份和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会议表决同意[14] - 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会议暂缓表决[16]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20]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是会计专业人士[20]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可续聘[22] 规则生效及修改 - 本规则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也需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28][29]
神州信息(0005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