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00230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该期限要求[2]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4]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7] 决策要求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或行使特别职权[7] 会议记录 - 公司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1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参与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0]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责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