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投资计划调整 - 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5] - 调整后预算总额超原预算30%以内(含30%),由总裁办公会批准[15] - 超30%以上50%以下(含50%),由董事会批准[15] - 超5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6] 项目检查披露 - 超过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检查并披露[16] 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资金置换 -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7] 专户设置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超募资金使用 -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偿还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1] 节余资金使用 - 低于100万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32] - 募投完成后,节余资金在净额10%以上,使用需保荐人同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低于净额10%,使用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同意[32] - 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33] 闲置资金使用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9] -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1] - 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21][24] 投向变更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30] 实施地点变更 - 改变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二个交易日内公告[32] 部分资金变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五项要求[33] 项目进展核查 - 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15][36] 资金使用检查 - 会计部门设台账记录并定期检查[3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报告[36] 问题报告 - 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6] 专项报告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6]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董事会分析理由、提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7] 保荐人调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一次,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7] 违规处罚 - 相关人员违规致损失,公司视情况处罚,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9]
友阿股份(00227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