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翔金泰(688443) -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智翔金泰智翔金泰(SH:688443)2025-10-30 10:49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9168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668亿元,已发行股份数为3.6668亿股[9][21] - 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亿股,持股比例72.7273%[20]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9]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8] 股东会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 董事会规则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3,有1名职工代表董事[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7]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1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58] - 股东会或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3][16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费用[170][17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