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翔金泰(6884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2个月内召开[5] 召集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9]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提议,仍未处理则特定股东可自行召集[10][11]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9]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21] 股东权利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表决[25]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6]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3] 投票制度 - 特定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7] 决议实施 - 派现等提案2个月内实施[32]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授权与记录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有表决要求[3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1] 其他 - 公司为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9] - 时间为2025年10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