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翔金泰(68844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 6 种情况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 6 种情况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等占公司对应指标 10%以上且满足金额条件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等占公司对应指标 50%以上且满足金额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15] 时间要求 - 审计截止日距审议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 6 个月,评估基准日距审议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 1 年[17] 投资审议与监督 -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可外聘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21]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等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21] - 董事会应每季度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21] - 子公司投资项目申报需提供相关资料[2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对外投资[30]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转让对外长期投资[32] 投资核销与管理 -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需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33]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由总经理派驻代表跟踪并评价投资效果[35] - 内部审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行使监督检查权[36] - 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