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目的 -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 重大信息范围 - 包括业绩利润、收购兼并、股票发行等多方面[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董事会、董事、控股股东等[5] 责任人职责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5] 披露原则 - 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8] - 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11] 披露情形 - 出现董事会决议等情形应及时披露重大事项[12]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3] 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5]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5] - 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5] 质押股份披露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披露[37]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并披露相关信息[37] 招股说明书 - 编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核准注册后发行前公告[19] 报告确认与审计 - 董事、高管应对招股说明书等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9][21][2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9] 差错处理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及时披露[29] 临时报告 - 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32][33] 异常波动处理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按规定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无法披露应停牌核查[36] 其他披露事项 - 主动披露对股价或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信息、经营风险[35]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38] - 依法披露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安排及使用情况[40]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1] 信息披露管理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43] 披露流程 - 披露信息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47] 信息修正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等情况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48] 保密义务 - 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0] - 聘请中介机构需事前签订保密协议[52] 时间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55] 制度管理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制定,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6]
智翔金泰(68844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