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情形 - 回购股份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2] - 特定情形需满足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等条件[2]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可回购[4] 回购限制 - 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8] - 回购股份方案中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上限不得超出下限1倍[9]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50%需说明合理性[10] 回购期限 - 因部分情形回购股份期限自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12个月,部分不超3个月[10] 回购方式及其他限制 -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在特定期间不得实施[10] - 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优先股发行除外)[11] 提议与决议 - 提议人拟提议特定情形股份回购,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向董事会提出[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或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信息;回购方案需经股东会决议的,应在股东会召开前3日披露[20] - 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进展[21] -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期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22] - 回购期限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2] 出售规定 - 公司回购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可按规定出售[27] - 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应用于主营业务[27] - 公司拟出售已回购股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27] - 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不超20万股除外)[29] - 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9] - 出售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3日内公告[29] - 公司应在出售期限届满或计划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发布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9] 其他 - 公司及相关各方在回购信息披露前需做好内幕信息管理[32] - 公司回购股份违反制度,上交所将视情节处理[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35]
基蛋生物(603387) - 基蛋生物: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