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石通(688733) - 壹石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壹石通壹石通(SH:688733)2025-10-30 09:49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14]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5]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5]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发布业绩快报[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6] 重大事件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变动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12]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27]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应及时披露[21]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5] - 董事会是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证券法务部处理日常信息披露事务[26] 报告发布流程 - 非董事会等决议公告形式的临时报告,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需全体董事审阅、董事长审核签字[27] - 董事会授权范围内CEO审批的经营事项公告,先CEO审核,再董事长批准并以董事会名义发布[27] 制度监督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及时改正问题[29]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发现重大缺陷督促改正[2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行为,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29]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4]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7] - 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6] 报告编制与保管 - 定期报告披露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1]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确定披露时间并制订编制计划[32] - 定期报告草案经CEO等讨论、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长签发[32][33] - 临时报告由证券法务部编制,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后披露[33] 信息管理责任人 - 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7] - 公司董事长、CEO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3] 信息保密措施 - 公司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44] - 公司相关主办部门审查内部大型重要会议内容,涉及未公开信息限定传达范围并登记管理[44]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信息[44] - 公司通过特定方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5]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时履行义务或披露信息有问题,董事会行为由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严重时提请股东会罢免责任董事[47] - 高级管理人员有问题,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严重时董事会罢免责任高级管理人员[47] -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问题,公司要求改正,造成损失可要求承担法律责任[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泄露内幕信息造成损失应赔偿,公司可视情况要求承担法律责任[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应处理非法持股并担责,严重或拒不处理可免除职务[48]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追究法律责任,造成损失应赔偿[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