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农(603789) - *ST星农: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原任董秘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4]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6] - 董事会1个月内终止特定情形董秘聘任[18]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0] 不得担任人员 - 最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4] - 最近3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终止聘任情形 - 连续3年未参加后续培训,董事会终止聘任[18]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董事会终止聘任[18] 其他规定 - 聘任董秘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2] - 董秘辞职未完成义务仍担责[20] - 细则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22]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