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0007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甘肃能源甘肃能源(SZ:000791)2025-10-30 09:27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 关联交易程序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17] - 实际执行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金额履行程序[17]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合理预计年度金额履行程序[17] 交易金额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除担保)、与关联法人单次或12个月累计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除担保),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2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 - 300万元(除担保)、与关联法人单次或12个月累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 - 5%(除担保),由总经理办公会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0万元以上(除担保)等情况,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批准[20] 担保与理财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等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3] - 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3] 披露与变更 - 与关联人交易达到标准应及时披露,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21] - 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内可终止或修改协议,补充、修订协议视情况生效[22] 价格相关 - 关联交易价格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交易所涉价格[29] -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应遵循国家价格等原则[29] - 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应在协议中明确,依据协议支付价款[30][31] - 协议基准价格有效期届满或国家价格等调整,交易价格应调整[30][31] - 董事会对价格变动有疑义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3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相关法律等规定执行[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