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永安行永安行(SH:603776)2025-10-30 09:0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会议召开 - 召开条件为董事会认为必要、主任委员认为必要、两名以上委员提议[9]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该要求[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会议相关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主任委员决定的其他方式[16]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17] - 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18] 利害关系与报告签发 - 所议事项与委员存在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22] - 高级管理人员书面报告由总经理或负责相关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发[28] - 委员会向董事会书面报告由主任委员本人或其授权的委员签发[29] 工作配合与生效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并列席会议[18] - 董事会办公室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1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发会议通知等会务工作[18]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