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中珠医疗中珠医疗(SH:600568)2025-10-30 08:51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比例与构成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不符合任职条件,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7]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18] - 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20] - 保障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0] - 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0] 独立董事其他事项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监管报告[22]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其可申请或报告[22]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给予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2]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22]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