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源(00252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海源复材海源复材(SZ:002529)2025-10-29 12:45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7]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14]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行政上向总经理报告日常工作[4] - 遵循“以合规审计为基础、以效益审计为重点”的工作方针[7] - 对公司各相关单位的内部控制、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7]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7] - 通常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8] - 将重要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8] - 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5]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审计流程相关 - 被审计单位应自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日内就审计报告所反映的事实出具书面意见[19] - 对重要审计发现和建议,审计部门应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后续审计[20] 奖惩措施 - 内部审计人员发现重大风险隐患等成绩显著可建议表彰或奖励[22] - 内部审计人员发现执行制度好等的部门或子公司可建议表彰或奖励[29] - 内部审计人员对揭发等有功人员可建议表彰或奖励[30] - 内部审计人员违反制度视情节给予批评等处罚,犯罪追究刑事责任[31] 违规处理情况 - 内部审计部门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可视情节处理,拒不改正可建议追责[23] - 拒绝接受或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可处理[23] - 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等情况可处理[23] -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等情况可处理[23] - 转移隐匿等资料及侵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可处理[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