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B(20055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英文版)
安道麦安道麦(SZ:200553)2025-10-29 12:4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财年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并披露[22] - 半年度报告在财年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并披露[22] - 季度报告在财年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并披露[22]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包含公司基本信息等10项信息[23][24] - 半年度报告包含公司基本信息等7项信息[25][26] 特殊情况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况及时披露[35][36] - 公司预计亏损或业绩重大变化及时预公告[31] - 定期报告前财务业绩泄露及时披露初步结果[32] -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作专项报告[32] - 重大事件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及时披露[34] - 公司信息变更立即披露[38] - 收购等致股权重大变化依法报告和公告[42] 相关责任与配合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55] - 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重大变化主动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63] - 发行股份给合格投资者控股股东等及时提供信息并配合披露[65] 报备与联系方式 - 披露内幕信息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人员档案[80] - 证券和法律事务部电话010 - 56718110,邮箱IRChina@adama.com[86] 信息披露负责人员 - 董事长、CEO和董事会秘书对中期报告信息披露负责[89] - 董事长、CEO和CFO对财务报表信息披露负责[89] 政策相关 - 本政策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取代2022年3月修订政策[94] - 董事会负责政策解释和修订[93] - 政策与法律法规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