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财年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发生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10%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39] 交易处理权限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17] - 董事会有权处理资产总额超最近审计总资产20%等条件的交易[23] - 股东大会有权处理资产总额超最近审计总资产50%等条件的交易[26] - 资产交易累计十二个月金额达最近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2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超最近审计净资产0.5%,属董事会权限内关联交易[23] - 证券投资总额超最近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处理[24] 触发临时股东大会情形 - 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时,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公司亏损未弥补额达资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重大交易标准 - 交易利润超过公司最新审计净利润的50%且绝对值超500万元人民币[32] - 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人民币且超过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5%[32] - 证券投资总额超过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值超5000万元人民币[32]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0] - 股东大会通知应提前20天(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天)公告[55]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7个工作日[61] - 涉及现金分红、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140] 股东大会主持 - 超过半数董事共同推选的董事可在董事长无法履职时主持股东大会[80] - 超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选的成员可在召集人无法履职时主持审计委员会独立召集的股东大会[81] - 需获得代表超过半数表决权的出席股东同意,会议才可选举一人担任主持人恢复因主持人违规中断的股东大会[82] 股东表决权 - 持有超过1%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表决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98] 董事选举 - 选举董事时,股东每持有一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自由分配投票[103] - 选举独立董事和普通董事应分开,股东投票权分别按对应人数与持股数相乘计算[104] - 当选董事获得的最低票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其代理人)表决权的半数[108] 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逐一表决,同一问题不同提案按提交顺序表决[113] - 股东大会表决前需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与计票和监票,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及其代理人不得参与[117] 决议类型与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123] - 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至少三分之二通过[124] - 公司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26] 决议撤销与记录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60天内,因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申请撤销决议[12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制备,保存不少于10年[137][138] 董事就职 - 新当选董事在股东大会相关决议通过当日就职[139] 决议公布与规则 - 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于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布股东大会决议[141] - 规则与《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145] - 规则修订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146][150] - 董事会负责规则解释[149]
安道麦B(2005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