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30015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股东会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现场会议需在交易日召开[2]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和累积投票相关事项[4] 投票时间与代码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主板投票代码为“36 + 证券代码后四位”,创业板为“35 + 证券代码后四位”[7]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9] 投票规则 - 股东通过多账户持有相同类别股份,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2]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投票不计入[1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投票[14] 数据处理 - 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合并计算数据[16] - 信息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向公司发送网络投票、现场投票、合并计票数据及明细[19] 其他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7]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