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7]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7] - 董事和高管离婚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7]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董事会应收回收益,未执行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8][1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违规买卖收益收回规定执行[10]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高在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 董高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3] 减持增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计划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均需在规定两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6] - 董事和高管增持时间区间不超六个月,拟增持数量或金额需明确下限或区间范围,下限不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16]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则100%自动锁定[22]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2]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24] 责任追究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追究责任[26] - 公司需完整记录违反制度行为及处理情况,按规定报告或披露[27] 办法相关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1] - 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31] - 办法制定时间为2025年10月[31]
昌红科技(3001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