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3001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昌红科技昌红科技(SZ:300151)2025-10-29 12:4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1] - 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职等情况达三个月以上属重大风险事项[11] 信息报告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16]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并核查原因[13][14]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0]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预报负责范围内重大信息[20]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当日报告决议情况[21] - 公司就已披露重大事件签意向书或协议,当日报告主要内容[21]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评估审核重大信息,判定处理方式[22] - 证券部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重大信息[22] - 公司及其各部门等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当日内报告重大信息[27] - 知悉公司及其各部门等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当日内报告重大信息[2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28] 责任人及部门职责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应及时提供公司再融资方案信息[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26] - 证券部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26]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其他报告人负有监督义务[28] 违规处理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有多种情形,如不报告信息等[31]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将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