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威迅(300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9]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等应在相关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11]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14] 变动报告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5] 强制执行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数据管理 - 深交所将董事、高管申报数据资料发送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并锁定其证券账户中本公司股份[15] 其他规定 - 公司可通过章程对董事、高管转让股份规定更长禁转期等并向深交所申报[19]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导致持股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本制度[1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规定与国家日后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改[19] - 该制度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相关制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