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并报董事会批准[6] - 下设工作组,成员从公司相关部门抽调或外部聘请[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等方式,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职责与方案审批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7] - 董事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生效与管理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