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投资审议标准 - 重大投资提交董事会标准为涉资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 - 重大投资提交股东会标准为涉资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7] 投资审批与执行 - 低于董事会标准交易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8] - 投资前应调查、测算并提供可行性分析[10] - 投资决策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文件[12] 投资后续管理 - 项目经理定期提交报告并接受审计[13] - 财务负责人制定资金配套计划[13] - 内审部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内部审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