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大丰实业大丰实业(SH:603081)2025-10-29 12:40

资本变动 - 2019年3月27日公司公开发行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63000万元[1] - 2024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26日转股股数为27483968股,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均增加27483968元/股[1] - 2025年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均减少3132600元/股[2][3] - 2025年将10893719股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均减少10893719元/股[3] - 公司注册资本由409041500元变更为422499149元,总股本由409041500股变更为422499149股[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80万股[7] 股权结构 - 截至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3.5亿股[8] - 马文杰拥有587,6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679%[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22499149亿股[8] 公司治理 - 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5]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维护权益主体、公司核准时间等条款变更[6]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8]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8] - 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特定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比例超其所持股份总数25%[10]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0][11]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1] -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有不正当目的可拒绝,应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违规致损时有诉讼请求权[12]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2] -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不得损害公司利益[12] 会议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及需股东会审议的情形[14][1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公司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的相关程序[16][1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或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 股东大会通知应包含多项内容且充分披露提案具体内容[1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规定[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规定及变更限制[18] - 公司最迟应在发布召开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报送证券交易所[18]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的相关规定[18] - 个人股东、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相关要求[19]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相关规定[19] - 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制作,载明参加人员相关信息[19] - 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人员出席和列席要求[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及相关事项[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表决权限制[21] - 关联事项决议通过条件及其他股东撤销权[22] -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相关规定[22] - 选举董监事的投票制度及股东大会表决相关规定[23][24]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时间要求[24] 董事相关 - 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及董事任期、连选连任规定[25] - 董事会组成、职工代表董事相关规定及董事履职、辞职、解任相关要求[26][27][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职责及会议相关规定[28][29][34][35] -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独立性评估、特别职权及专门会议相关规定[32][33][34] - 董事会会议召集、提议、召开次数及决议通过条件等相关规定[3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36] - 公司利润分配的提取公积金、派发股利、分配比例及政策调整等相关规定[37][38]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规定及审计费用决定主体[39]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不经股东会决议的情况及合并、减资通知债权人等相关程序[4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及公司解散相关程序[41] - 清算组相关工作及公司清算结束后的后续事项[42]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相关内容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43][44] - 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