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高科(603860) -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公高科中公高科(SH:603860)2025-10-29 11:40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等[7] - 协调管理层和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12]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等[13] - 关注董事会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督促改正问题[1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5] - 同意后5日内发出股东会通知[15]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1]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21]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也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2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等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