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11月27日核准发行1600万股普通股,12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344.2363万元[10] - 公司发起人为12名境内自然人,2004年7月以原金华市东晶电子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22][23] - 公司总股本为24,344.2363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3] 股东与股份 - 自然人股东李庆跃认购18,2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8%[22] - 其他11名自然人股东各认购2,300,000.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3.71%[2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2]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5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6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6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8][8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11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9]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84]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129]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0]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5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46][14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5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8] - 法定公积金转为新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6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20%[167]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9]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1][193][19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8]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义务人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8]
*ST东晶(00219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