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报董事会审批[5] 委员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一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提前5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提名工作 - 董事等选任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 人力资源部在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做前期准备[9] 其他权力 - 有权委托猎头、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