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三超新材三超新材(SZ:300554)2025-10-29 11:33

财务资助审批 - 对外资助经财务部门审核及董事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为持股不超50%子公司资助,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9] - 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0] 财务资助管理 - 对外资助签署协议,约定金额、期限等内容[10] - 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资助[10] - 继续资助需重新履行报批程序[11]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含协议内容、被资助对象情况等[13] - 已披露资助事项还款逾期等情形及时披露[14] - 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构成资助情形及时披露[14] 部门职责 - 财务部是日常管理机构,做好风险调查等工作[15] - 财务部提出资助计划,审议通过后办理手续[15] - 财务部跟踪状况,到期回收资金,出现问题制定补救措施并上报[15][16] - 财务部与证券部共同参与信息披露工作[16]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及内审部协助[16] - 内审部负责合规性监督检查[17] 制度相关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适用[23] - 制度发布公司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