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三超新材三超新材(SZ:300554)2025-10-29 11:33

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4] 信息披露 - 公司将在董事、高管辞任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手续办理 - 董事及高管正式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应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