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688170) - 德龙激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减持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7]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0] - 减持计划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不超3个月[18]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股东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申报信息[16] - 新任高管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申报信息[16]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7]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9] 其他规定 - 违规转让股份证监会有权责令购回上缴价差[21] - 制度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依新规[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