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600101)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明星电力明星电力(SH:600101)2025-10-29 11:30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战略与 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7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 5 名,独立董事 3 名[5] 职责分工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研究并提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9] - 发展策划部拟订公司年度投资方案,党委党建部拟订 ESG 发展目标[10]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13]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遴选审核[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1]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25] - 其他专门委员会过半数委员提议或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开会[25] - 董事会办公室提前 3 日发会议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其他过半数即可[28] - 专门委员会记名投票表决,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29] 其他规定 - 公司自董事辞职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6] - 专门委员会可聘中介或顾问,费用公司承担[3]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13]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资金往来并出具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连续两次不参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委员职务[27] - 专门委员会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31]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32] - 专门委员会会议档案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 10 年以上[33] - 议题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委员应回避,无法决议则提交董事会[34] - 专门委员会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34] - 电子签名指符合《电子签名法》的可靠性电子签名[36]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36]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24 年相关规则废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