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 公司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事、高管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3] 交易通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拟买卖公司股票,至少在买卖前20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3]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书面报告[13] - 董事和高管亲属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1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书面报告[14]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在时间区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制度相关 - 公司2024年发布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废止[19]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违规后果自负[17] - 董事和高管要对未公开信息保密,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炒作股票[17]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可免除其职务或要求赔偿,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17]
明星电力(600101)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