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修编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编,使用“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内容并将其职能并入“审计委员会”[1] -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多项条款,如独立董事提议、股东会召集等规定[4]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重新制定[2]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重新制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废止[3]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需征得同意并核实情况[5]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票、履职等有相关规定,应发表独立意见[6][8]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不同金额交易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披露[7] - 公司对外担保及为关联人担保有审议通过和披露要求[7][8] 信息披露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内容审核及业绩差异认定有规定[9][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募集资金管理 - 自筹资金置换、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及超募资金使用有规定[11][12] 董事和高管股份减持 - 董事和高管任职内及任期届满后股份减持比例、报告披露有要求[13][14] 制度生效 - 修编后的公司治理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现行对应制度废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