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2024年5月),提议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事项[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使用“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内容并将其职能并入“审计委员会”[1] 财务资助与资本增加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 -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2] 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 - 存在未召开会议作决议等四种情形时,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2]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股东提案与董事任职资格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股东会提出提案,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股东,有权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 公司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6] - 公司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5]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11] - 无重大投资等情况下,3年内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
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