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监高、子公司负责人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也在内[3] 报告承办与培训 - 董事会秘书承办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具体工作并定期培训信息报告义务人[4] 需报告情况 - 重大亏损等损失金额达10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7]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人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7]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需及时报告[10]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为负需报告[10]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1] 报告形式与流程 - 应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11] - 应在规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3] - 各部门及子公司按规定报告进展情况[14] - 先口头等方式报告并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5]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15]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6] 责任人与联络人 - 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包括多类人员[18] - 第一责任人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并备案,资料签字后报送[19] 违规处理 - 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 违反制度情节不同给予不同处分,涉嫌犯罪依法处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