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中(688722) - 同益中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应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5] - 不得通过13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6] - 防范关联方以“期间占用、期末偿还”等形式占用资金[8]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和实施,定期检查往来情况[8] - 未经批准,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担保[8] 资金管理措施 - 关联方占用资金应现金清偿,不能现金清偿可“以资抵债”,方案需股东会批准[11]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须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披露[13] 监督与追责 - 审计委员会发现资金占用应督促董事会披露并追讨,未及时披露或不符应向交易所报告[16] - 公司审计部对相关情况审计监督[16] - 财务负责人应监控交易和资金往来,拒绝侵占指令并向董事会报告[16] - 控股股东等违反规定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8]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提议罢免或解聘[19] -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19] 办法相关 - 办法未规定的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办法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