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600038) -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直股份中直股份(SH:600038)2025-10-29 10:22

审计委员会细则 - 中航直升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10月28日生效[3]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主任委员[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8] 履职与报告 - 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0] - 审核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8] 监督与检查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检查一次[20] - 存在内控重大缺陷应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22]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24] - 成员可委托他人出席,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5] 其他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费用公司承担[28][29]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