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千金药业千金药业(SH:600479)2025-10-29 09: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2]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对高于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资金往来发表独立意见[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5]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事项审议规则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专门会议规则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7] 述职报告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4]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6][27] - 及时发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7]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8] 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28]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监管报告[29] 费用承担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9] 责任制度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津贴标准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