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海欣食品海欣食品(SZ:002702)2025-10-29 08:5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设主任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紧急会议不受限[20]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4]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7]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8] 审计委员会职权 - 有权对公司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29] - 委员可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并质询董事、高管[29] 审计委员会决议 - 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无效,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撤销[3]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其他规定 - 履职情况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1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4]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1]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应选新委员[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