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公司实施累积投票制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选举董事行为[3] - 股东投票权等于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4] 投票细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选举董事人数[5] - 投票时只投同意票,不投反对票和弃权票[5] - 股东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无效[5] 当选规则 - 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5]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已当选达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6] - 当选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6] - 若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