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田智能(300911)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人员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机构设置与职责 - 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6]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9] - 应审阅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10] - 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2] - 应根据内部审计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需提前五日通知委员并保存资料至少十年[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他人[17] - 会议召开程序等须遵循相关规定[18] - 应制作记录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9]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0] 其他规定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事宜负有保密义务[21] -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22]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3]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