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披露[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中期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必须审计[8]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1] -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日常工作[21]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23] 特殊情况披露规定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11]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3]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5] 具体操作流程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临时报告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7]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8] - 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信息披露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19] - 董事会秘书将审定或审批文件提交上交所审核后公开披露[19] - 董事会秘书接到监管质询应报告董事长并组织起草报告[20] 保密与责任追究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8]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29]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29]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32] -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32] 档案管理与制度规定 - 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以公司名义行文须经董事长或指定董事审核批准[35] - 公司董事、高管违规将视情节给予批评到解除职务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6]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造成损失将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降职处分[36]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处理[36] - 顾问等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36]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36]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人员责任追究情况应报证券监管部门[3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3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9] - 本制度于2025年10月制定[40]
朗迪集团(6037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