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5] - 控股股东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2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除担保、资助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除担保、资助外,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除担保、资助外,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除担保、资助外,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除担保、资助外,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3]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8] 报告时间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6]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进展[2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30]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各部门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25]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并按规定披露[26] 责任追究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不及时报告等情形[32] - 瞒报等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34]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38]
超频三(3006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