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906750股,于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62.70万元[7]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0362.7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卜晓华持股1100万股,持股比例64.7059%;陈燕凤持股600万股,持股比例35.2941%[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形下书面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提起诉讼[33] - 公司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31] 担保与资产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4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4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46]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4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103] - 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0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57]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7]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5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1]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80%且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52] - 上市后前三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5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15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40%[15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20%[156]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74]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7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0]
联翔股份(60327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