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30106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海艾录上海艾录(SZ:301062)2025-10-29 08:17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0,391,8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直接诉讼[10] - 公司股东需遵守法律、章程,缴纳股款,不得退股、滥用权利等[1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多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会议15日前通知[2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35]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等相关专门委员会[37]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43]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3]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4]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4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8]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7]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55]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5][56]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57]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58] 其他 -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5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6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6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