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6884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外山山外山(SH:688410)2025-10-28 13:47

融资与资产交易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公司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决定[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7]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相关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15][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5][16]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9]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管列席会议,他们应列席并接受质询[28]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7]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也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8]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或增补董事候选人[38]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股东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39] - 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关系股东投票表决,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即通过;属特别决议范围,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36]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43]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2][43] - 公司最迟应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材料备案[40] -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的提案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40][4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1][4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