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00061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奥园美谷奥园美谷(SZ:000615)2025-10-28 12:4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可差额选举[9] 独立董事履职与辞职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职董事会应解除其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第十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下列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等[1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7] 其他规定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9]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2]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16]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披露[19] - 独立董事在特定情形下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如被不当免职等[23]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5]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2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6]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7]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29]